电子政务的安全保障体系包括哪些内容

时间:2023-12-07 08:41:50        来源:米乐m6体育官网

  1.督查督办:有效分解、指派、沟通、监控任务,建立一套督查有力、管理透明、落实及时、处理合理的信息化行政督察模式和运营体系,实现政府单位内部工作任务布置、工作进展及完成结果反馈、监查部门对工作进行监控督查,并对工作的进展及督办情况生成相应的督查报表,上报给领导或进行内部通报。

  2.政务公开:提供对外平台的数据开放门户,可展示需要公开的公文、档案、通知、新闻、事记等。

  3.大事记:提供可编辑的大事、要事的记录范围,例如人事变动事、重大事件等;提供上级对本级重要领导工作活动记录,本级重要领导工作活动,其他工作和活动等.

  4.收文管理:企业内部正规收文处理。收文登记人将被发放的发文转成内部收文流程,按标准化办理流程,送交相关领导进行拟办和批示,并送给有关部门承办,传阅等。

  5.发文管理:企业内部正规发文自动化管理。拟稿人选择权限审批流程进行公文发起,送交相关领导进行审核、会签、签发等操作,到办公室文书科进行发文登记、套红、盖章、分发、归档。

  6.档案管理:提供统一档案查询界面。可针对档案的类型、著录项进行高级查询;提供案卷管理、卷库管理、档案借阅、文件归档等。

  7.知识管理: 知识管理提供三维权限共享,六种操作权限控制,多种文件类型快速准确检索。

  9.手写签批: 支持压感效果,按照每个用户用力大小来模拟线.费用管理:企业利用信息技术推行费用管理与控制信息化建设,通常要从集团管理层面、业务操作层面、财务管理视角及IT规划角度来考虑利用信息平台解决以上各层面存在的问题以及规划满足未来长远发展的思路。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无行车险性及以上事故,无工程重大事故,防止一般事故的发生,消灭一切责任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害,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工地。

  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规范、执行上级各项安全规章规程;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和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重大施工安全方案;制订本项目各项安全制度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全员安全教育培训。

  本标段工程项目施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技术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各项规定,做到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

  根据本标段工程特点,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各类机械的安全作业制度;用电安全制度;施工现场保安作业制度;防洪、防火、防风等措施;高速公路影响地段作业安全措施;起重作业安全制度;各项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及维护措施等。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综合各种安全生产管理、操作规程,对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工程管理人员、实施工程人员应负的安全责任明确出来。使安全工作形成一个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的氛围。

  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施工队长至实施工程人员,逐级签订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书,自最基层的实施工程人员起,逐级向上级管理层的安全生产负责,直至项目经理,以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确保整体工作的安全,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的局面。项检查。

  电子政务安全是指保护电子政务网络及其服务不受没有经过授权的修改、破坏或泄漏,防止电子政务系统资源和信息资源受自然和人为有害因素的威胁和危害,电子政务安全就是电子政务的系统安全和信息安全。

  由于电子政务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涉及到国家秘密与核心政务,它的安全关系到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公众利益,所以电子政务安全的实施和保障是很重要的。电子政务系统的自身安全要求就是保护政务信息资源价值不受侵犯,保证信息资产的拥有者面临最小的风险和获取最大的安全利益,使政务的信息基础设施、信息应用服务和内容信息为抵御上述威肋、而具有保密性、完整性、真实性、可用性和可控性的能力。

  扩展资料电子政务的安全威胁1、被动攻击:最重要的包含被动攻击者监视、接收、记录开放的通信信道上的信息传送。2、主动攻击:指攻击者主动对信息系统所实施的攻击,包括企图避开安全保护、引入恶意代码,及破坏数据和系统的完整性。

  如破坏数据的完整性、越权访问、冒充合法用户、插入和利用恶意代码、拒绝服务攻击等。3、邻近攻击:指攻击者试图在地理上尽可能接近被攻击的网络、系统和设备,目的是修改、收集信息,或者破坏系统。

  4、分发攻击:是指攻击者在电子政务软件和硬件的开发、生产、运输和安装阶段,恶意修改设计、配置的行为。这些安全风险隐患不可能依靠某种单一的安全技术就能得到解决,必须在综合分析电子政务整体安全需求的基础上构筑一个完整的安全保障体系。

  电子政务的内容十分普遍,除了政府内部的电子化和网络化办公这一基本的内容之外,根据国家政府所规划的项目来看,电子政务主要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政府间的电子政务,主要是指上下级政府、不同地方政府、不同政府部门之间通过计算机网络而进行的信息共享和实时通信。其最重要的包含以下内容:1.电子法规政策系统。2.电子公文系统。3.电子司法档案系统。4.电子财政管理系统。5.电子办公系统。6.电子培训系统。7.业绩评价系统。

  二、政府对企业的电子政务,主要是指政府通过电子网络系统来进行电子采购与招标,精简管理业务流程,快捷迅速地为公司可以提供各种信息服务。最重要的包含:1.电子采购与招标。2.电子税务。3.电子证照办理。4.信息咨询服务。5.中小企业电子服务。

  三、政府对公民的电子政务,主要是指政府通过电子网络系统为公民提供的各种服务。最重要的包含:1.教育培训服务。2.就业服务。3.电子医疗服务。4.社会保险网络服务。5.公民信息服务。6.交通管理服务。7.公民电子税务。8.电子证件服务,即允许居民利用互联网办理结婚证、离婚证、出生证、死亡证明等有关证书。

  电子政务涉及对国家秘密信息和高敏感度核心政务的保护,设计维护公共秩序和行政监管的准确实施,涉及到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质量保证.电子政务是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有效决策、管理、服务的重要手段,必然会遇到各种敌对势力、恐怖集团、捣乱分子的破坏和攻击.尤其电子政务是搭建在基于网络技术的网络站点平台上,包括政务内网、政务外网和互联网,而互联网的安全先天不足,互联网是一个无行政主管的全球网络,自身缺少设防和安全风险隐患很多,对互联网犯罪尚缺乏足够的法律威慑,大量的跨国网络犯罪给执法带来非常大的难度.所有上述分子利用互联网进行犯罪则有机可乘,使基于互联网开展的电子政务应用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对电子政务的安全威胁,包括网上黑客入侵和犯罪、网上病毒泛滥和蔓延、信息间谍的潜入和窃密、网络恐怖集团的攻击和破坏、内部人员的违规和违法操作、网络系统的脆弱和瘫痪、信息产品的失控等,应引起足够警惕,采取安全措施,应对这种挑战. 电子政务的安全目标和安全策略 电子政务的安全目标是,保护政务信息资源价值不受侵犯,保证信息资产的拥有者面临最小的风险和获取最大的安全利益,使政务的信息基础设施、信息应用服务和内容信息为抵御上述威胁而具有保密性、完整性、真实性、可用性和可控性的能力. 为实现以上描述的目标应采取积极的安全策略:国家主导、社会参与.电子政务安全关系到政府的办公决策、行政监管和公共服务的高质量和可信实施的大事,必须由国家统筹规划、社会热情参加,才能有效保障电子政务安全.全局治理、积极防御.电子政务安全一定要采用法律威慑、管理制约、技术保障和安全基础设施支撑的全局治理措施,并且实施防护、检测、恢复和反制的积极防御手段,才能更有效.等级保护、保障发展.要根据信息的价值等级及所面临的威胁等级,选择适度的安全机制强度等级和安全技术保障强壮性等级,寻求一个投入和风险可承受能力间的平衡点,保障电子政务系统健康和积极的发展. 电子政务安全保障体系框架 电子政务安全采取“国家推动、社会参与、全局治理、积极防御、等级保护、保障发展”的策略,鉴于电子政务的信息安全面临的是一场高技术的对抗,是一场综合性斗争,涉及法律、管理、标准、技术、产品、服务和基础设施诸多领域,所以电子政务安全,还要从全局来构建其安全保障的体系框架,以保障电子政务的健康发展. 电子政务安全保障体系由六要素组成,即安全法规、安全管理、安全标准、安全服务、安全技术产品和安全基础设施等安全要素. 要素一 安全法律与政策 电子政务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涉及到国家秘密与核心政务,它的安全关系到国家的主权、国家的安全和公众利益,所以电子政务的安全实施和保障,必须以国家法规形式将其固化,形成全国共同遵守的规约,成为电子政务实施和运行的行为准则,成为电子政务国际交往的重要依据,保护守法者和依法者的合法权益,为司法和执法者提供法律依据,对违法、犯法者形成较为强大的威慑.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国家秘密法》已实施十多年,已不完全适应我国当前保密工作的现状,特别是电子政务的发展,亟待修订. 政务信息公开是电子政务的重要原则,为了拉近政府和公众的距离,使公众具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享用政府服务的权利,为公众提供良好的信息服务,充分挖掘政务信息的最大效益,开放政务信息资源(非国家涉密和适宜公开部分)服务于民是电子政务的重要特征.尽快制订政务信息公开法,适度的解密和规范开放的规则,保护政府部门间信息的正常交流,保护社会公众对信息的合法享用,打破对政务信息资源的垄断和封锁,提高政府行政透明度和民主进程是非常有利的和必需的. 电子政务亟待电子签章和电子文档的立法保护,国际已有近20多个国家对数字签名和电子文档进行了立法,使数字签名和电子文档在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运行中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这将大大促进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使电子政务原来的双轨制走向单轨制,这有利于简化程序、减少相关成本,充分显示电子政务效益是非常有利的. 个人数据保护(隐私法)的需求伴随电子政务的发展日显突出.电子政务在实施行政监管和公众服务中有大量的个人隐私信息(自然人和法人),如户籍、纳税、社保、信用等信息大量进入了政府网络信息数据库,它对完成电子政务职能发挥巨大作用.但是这些个人隐私信息如果保护不力或无意被泄漏,而被非法滥用,就有几率会成为报复、盗窃、推销、讨债、盯梢的工具.在国外已然浮现将盗用的个人隐私信息作为非法商品出售,以牟取暴利的情况,这样直接损害个人的利益,甚至危及个人的生命安危.因此加快个人数据保护法的制订,是必要的. 还有很多法规的制订都必然的联系到电子政务的健康发展,加快制订这些法规,势在必行. 要素二 安全组织与管理 我国信息安全管理职能的格局已形成,如国家安全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委员会、信息产业部、总参……分别执行各自的安全职能,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电子政务安全管理涉及到上述众多的国家安全职能部门,其安全管理职能的协调需要由国家信息化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