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股份(600201):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时间:2024-01-14 20:42:23        来源:米乐m6体育官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意味着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生物控股、张翀宇先生和张竞女士,生物控股、张翀宇先生和张竞女士已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将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全部股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表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8.2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2023年 6月 21日,公司完成 2022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定价原则,对发行价格做出相应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8.29元/股调整为 8.23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8.29元/股-0.06元/股=8.23元/股。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数量为 35,094,372股,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认购对象及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8,882.6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完成后,认购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认购对象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认购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票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前,公司股权分布较为分散,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生物控股持有公司 122,304,000股股票,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将发生变化。根据公司拟定的发行计划,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35,094,372股。其中,生物控股拟认购数量为 26,320,780股,张翀宇和张竞分别拟认购数量各为 4,386,796股。

  根据公司拟定的发行计划,本次股票发行数量为 35,094,372股,拟募集资金金额为不超过 28,882.67万元,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发行前的1,120,369,226股增加至 1,155,463,598股,其中,生物控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将增加至 148,624,780股,占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12.86%;张翀宇先生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将增加至 25,762,622股,占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2.23%,张竞女士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将增加至 8,891,538股,占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0.77%。张翀宇先生、张竞女士系父女关系,本次发行完成后,张翀宇、张竞父女通过直接持有公司合计 3.00%股权和间接控制生物控股所持公司 12.86%股权将合计控制公司 15.86%股权,能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张翀宇先生、张竞女士及生物控股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张翀宇、张竞父女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由于张翀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张竞女士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通过本次发行,张翀宇、张竞父女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管理层收购。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完成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9、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进一步完善了股利分配政策,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关于公司分红及政策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预案“第六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情况”。

  10、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发行是否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分析,制定了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公司第一大股东、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相关情况详见本预案“第七节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公司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虽然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且公司第一大股东、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就切实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做出了相关承诺,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11、有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风险因素请参见本预案“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之“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七、相关承诺主体关于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 58 八、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 59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 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公司与生物控股、张翀宇、张竞签署的《金宇生 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内蒙古金宇生物控股有限 公司、张翀宇先生、张竞女士关于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 议

  用于预防、治疗、诊断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调 节动物生理机能的物质,主要包括血清制品、疫 苗、诊断制品、微生态制品、药物饲料添加剂、 中药材、中成药、化学药品、抗生素、生化药 品、放射性药品及外用杀虫剂、消毒剂等

  亦称兽用疫苗,由病原微生物、寄生虫等完整病 原或其组分或代谢产物等制成,具有良好免疫原 性,用于人工主动免疫以预防疫病的一类生物制 品。其中,兽用疫苗是指专用于动物的疫苗

  是由非洲猪瘟病毒感染家猪和各种野猪(如非洲 野猪、欧洲野猪等)而引起的一种急性、出血 性、烈性传染病

  除特别说明外,本预案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畜牧业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对保障畜产品供给、提高农民收入、实现新农村建设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畜牧养殖业稳定发展,已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同时,作为蛋白食品消费大国,畜产品的健康安全对落实“健康中国”战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不断推动动物疫病防治进程,提高动物疫病防控水平和能力,以保障食品安全和公共安全,推动畜牧业健康发展。

  2021年 1月,农业农村部颁发《2021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要求包括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在内的多种动物疫病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 90%以上,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抗体合格率应常年保持在 70%以上。同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进一步加强了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对于保护人民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同时,为鼓励支持兽药产业健康发展,国务院、农业农村部先后出台了多项重要产业政策,在优化兽药产业结构、提高兽药质量、丰富产品种类、完善监管体系、提升创新能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1年 12月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十四五”全国畜牧兽医行业发展规划》明确指出,要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开展集中攻关研发,加强良种繁育、标准化规模养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屠宰加工、优质饲草料种植与加工等核心技术和设施装备研究。2022年 5月,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生物医药产业,顺应“营养多元”、“主动保障”的新趋势,发展面向农业现代化的生物农业,坚持创新驱动,加快提升生物技术创新能力,培育壮大竞争力强的创新主体,做大做强生物经济。

  综上,加强动物疫病防治的政策推动及支持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助力构成了动物疫苗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推动了我国动物疫苗行业近年来持续健康发展。

  2、畜牧养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对动物疫病防控整体解决方案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动物疫苗行业龙头企业机遇与挑战并存

  近年来受环保政策趋严、非洲猪瘟爆发及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因素影响,我国畜牧业养殖主体格局发生深刻变化,养殖业门槛逐步提高,小散养殖场(户)加速退出,规模养殖快速发展,呈现龙头企业引领、集团化发展、专业化分工的发展趋势,畜牧业的规模化程度和产业集中度得到显著提升。根据《“十四五”全国畜牧兽医行业发展规划》数据,2020年全国畜禽养殖规模化率达到 67.5%,比 2015年提高 13.6个百分点;根据农业农村部统计,2021年全国生猪养殖规模化率达 60%,同比提高 3个百分点。同时,《“十四五”全国畜牧兽医行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2025年要基本建立现代养殖体系,标准化规模养殖持续发展,畜禽养殖规模化率达到 78%以上。

  相较于传统小、散养殖户,大型养殖集团和规模化养殖场更重视疫病防控,防疫措施更加规范,在兽药及疫苗产品质量、一站式整体解决方案提供能力、快速响应能力、新产品研发能力等方面也对动物疫苗行业企业提出了更高标准、更高质量和更多样化的要求,将加剧动物疫苗行业龙头企业之间的竞争。研发能力强、品牌优势强、服务能力强的企业将有望在畜牧业集中化发展过程中迎来发展机遇,提升市场占有率。

  自成立以来,公司专注于兽用生物制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种类涵盖猪、禽、反刍和宠物类四大系列百余种动物疫苗,是国内首家可以同时开展口蹄疫疫苗、非洲猪瘟疫苗、布鲁氏菌病疫苗、猪瘟疫苗、牛结节性皮肤病疫苗研究的动物疫苗企业。同时,依托兽用疫苗国家工程实验室、农业部反刍动物生物制品重点实验室和动物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ABSL-3)三大实验室平台和全球动保研发中心,公司不断突破自主研发瓶颈,技术储备逐渐丰富,研发平台优势和行业地位持续巩固。

  然而,尽管存在政策整体向好、公司研发能力持续提升等诸多利好因素,公司在上业集约化发展过程中面临一定机遇与挑战,亟待通过进一步增强研发投入,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实现新产品发展和突破,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以进一步巩固公司行业地位,提升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拥有行业内最为丰富的动物疫苗产品体系,产品涵盖猪、禽、反刍类等系列共计 100余种动物疫苗产品。但随着同行业厂商与竞品的增加,悬浮生产线在行业内逐渐普及,市场竞争越发激烈,引发价格竞争,公司营收和利润持续承压。随着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业务规模的扩张,公司的资金需求不断扩大。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一方面可解决公司营运资金需求,提升流动性水平,提高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也为公司未来业务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资金保障,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巩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当前第一大股东生物控股、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长张翀宇先生、副董事长兼总裁张竞女士以现金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是其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的重要举措,本次发行将进一步提高其持股比例,并使其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充分表明了第一大股东、管理层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对公司未来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有利于维护证券市场稳定,提振市场信心,保护全体股东利益,保障公司的长期持续稳定发展。

  本次发行前,生物控股持有公司 122,304,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0.92%,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张翀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1,375,826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91%,并担任公司董事长;张竞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4,504,742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0.40%,并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本次发行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生物控股、张翀宇、张竞,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人民币 8.2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当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因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审核要求而调整本次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的,则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2023年 6月 21日,公司完成 2022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定价原则,对发行价格做出相应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8.29元/股调整为 8.23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8.29元/股-0.06元/股=8.23元/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数量为 35,094,372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后,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认购对象及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回购注销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生物控股、张翀宇先生、张竞女士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认购对象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认购对象就减持事项作出的承诺。

  认购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票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8,882.6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生物控股、张翀宇先生和张竞女士。本次发行前,生物控股持有公司 122,304,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0.92%,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张翀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1,375,826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91%,并担任公司董事长;张竞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4,504,742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0.40%,并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根据《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在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亦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将发生变化。根据公司拟定的发行计划,本次股票发行数量为 35,094,372股,拟募集资金金额为不超过 28,882.67万元,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发行前的 1,120,369,226股增加至1,155,463,598股,其中,生物控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将增加至 148,624,780股,占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12.86%;张翀宇先生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将增加至 25,762,622股,占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2.23%,张竞女士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将增加至 8,891,538股,占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0.77%。张翀宇先生、张竞女士系父女关系,本次发行完成后,张翀宇、张竞父女通过直接持有公司合计 3.00%股权和间接控制生物控股所持公司 12.86%股权将合计控制公司 15.86%股权,能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张翀宇先生、张竞女士及生物控股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张翀宇、张竞父女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综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完成后,张翀宇先生、张竞女士及生物控股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张翀宇先生、张竞女士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七、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一)已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尚需取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公司将向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等相关机构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及上市等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生物控股、张翀宇和张竞。其中,张翀宇、张竞系父女,生物控股系张翀宇、张竞控制的公司。发行对象基本情况如下:

  张翀宇,男,汉族,1954年出生,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 12月至 1993年 2月,在呼和浩特市金属材料公司工作,历任业务科科长、副经理、总经理兼党总支委员;1993年 3月至 2019年5月,任生物股份董事长兼总裁、党委书记;2019年 5月至今,任生物股份董事长、党委书记。张翀宇先生曾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等多项荣誉。

  张竞,女,汉族,198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 (Association of Chartered Certified Accountants)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08年 3月至 2015年 8月,任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经理;2015年 11 月至 2016年 4月,任生物股份总裁助理、企发部经理;2016年 5月至 2019年 5 月,任生物股份董事、副总裁;2019年 5月至 2022年 5月,任生物股份董事、 总裁;2022年 6月至今,任生物股份副董事长,总裁。张竞女士同时为全国工 商联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委员,内蒙古自治区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委员会委 员。 二、发行对象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生物控股的股权结构如下: 张竞女士持有生物控股 51.93%股权,系生物控股控股股东。张翀宇先生持有生物控股 39.00%股权,张翀宇先生与张竞女士系父女关系,二人合计持有生物控股 90.93%股权,系生物控股实际控制人。生物控股与张翀宇先生、张竞女士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为一致行动人。

  生物控股为投资平台,截至本预案公告日,除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外,生物控股亦持有商业物业,开展物业租赁业务。生物控股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四、发行对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生物控股、张翀宇先生、张竞女士及生物控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不良诚信记录,非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发行完成后,生物控股、张翀宇先生、张竞女士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公司不会产生同业竞争;除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外,生物控股、张翀宇先生、张竞女士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公司亦不会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而新增关联交易事项。

  六、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 24个月内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 24个月内,生物控股、张翀宇先生及张竞女士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均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披露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认购资金为发行对象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存在通过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2023年 2月 7日、2023年 5月 9日、2024年 1月 12日,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与生物控股、张翀宇先生、张竞女士分别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 2月 7日,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与生物控股、张翀宇先生、张竞女士分别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主体、签订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股。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生物股份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8.2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生物股份股票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要求而调整本次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的,则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若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生物股份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不低于 72,376,358股(含本数,下限),且不超过 96,501,809股(含本数,上限)。具体发行股份数量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范围内,由生物股份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认购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生物控股、张翀宇先生、张竞女士认购生物股份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其中,生物控股认购数量为不低于 54,282,268股(含本数,下限)且不高于72,376,357股(含本数,上限),对应认购金额为不低于 45,000万元且不高于60,000万元;张翀宇和张竞认购数量为分别不低于 9,047,045股(含本数,下限)且不高于 12,062,726股(含本数,上限),对应认购金额为不低于 7,500万元且不高于 10,000万元。

  最终认购款总金额等于每股发行价格乘以最终确定的发行数量。认购方同意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股股票。

  若生物股份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认购方的认购数量将根据其认购金额及根据本协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认购数量按舍去末尾小数点后的数值取整。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生物股份聘请的主承销商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方案向认购对象发出认购股款缴纳通知书,认购对象应当按照缴纳通知书的规定,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股份认购价款缴付至主承销商为生物股份本次发行开立的专门银行账户。

  公司在收到认购对象缴纳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价款后,应当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及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变更登记手续。

  认购对象本次认购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若前述限售期安排与监管机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则双方将对限售期安排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认购对象所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限售期安排。

  限售期结束后,认购对象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相关监管机构对于认购对象所认购股票锁定期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本协议为附条件生效的协议,须在双方签署且以下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若上述约定的协议生效条件未能成就,致使本协议无法生效且不能得以履行的,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除因本协议第八条所述之不可抗力因素和因本协议规定的情形而终止本协议以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该方应被视作违反本协议,违约方应在守约方向其送达要求纠正的通知之日起 15日内纠正其违约行为。若违约方未及时纠正,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2023年 5月 9日,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与生物控股、张翀宇先生、张竞女士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生物股份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8.2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生物股份股票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要求而调整本次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的,则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生物股份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不低于 72,376,358股(含本数,下限),且不超过 96,501,809股(含本数,上限)。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后,由生物股份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认购对象、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生物控股、张翀宇先生、张竞女士认购生物股份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其中,生物控股认购数量为不低于 54,282,268股(含本数,下限)且不高于72,376,357股(含本数,上限),对应认购金额为不低于 45,000万元且不高于60,000万元;张翀宇和张竞认购数量为分别不低于 9,047,045股(含本数,下限)且不高于 12,062,726股(含本数,上限),对应认购金额为不低于 7,500万元且不高于 10,000万元。

  最终认购款总金额等于每股发行价格乘以最终确定的发行数量。认购对象同意以现金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股股票。

  若生物股份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认购对象的认购数量将根据其认购金额及根据本协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认购数量按舍去末尾小数点后的数值取整。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生物股份聘请的主承销商将根据上交所审核通过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发行方案向认购对象发出认购股款缴纳通知书,认购对象应当按照缴纳通知书的规定,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股份认购价款缴付至主承销商为生物股份本次发行开立的专门银行账户。验资完毕后,扣除相关费用再划入生物股份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公司在收到认购对象缴纳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价款后,应当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及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变更登记手续。

  认购对象本次认购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若前述限售期安排与监管机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则双方将对限售期安排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后,认购对象所认购的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限售期安排。

  限售期结束后,认购对象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相关监管机构对于认购对象所认购股票锁定期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本协议为附条件生效的协议,须在双方签署且以下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协议; (2)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取得上交所审核通过;

  若上述约定的协议生效条件未能成就,致使本协议无法生效且不能得以履行的,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除因本协议第八条所述之不可抗力因素和因本协议规定的情形而终止本协议以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该方应被视作违反本协议,违约方应在守约方向其送达要求纠正的通知之日起 15日内纠正其违约行为。若违约方未及时纠正,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2024年 1月 12日,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与生物控股、张翀宇先生、张竞女士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生物股份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8.2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生物股份股票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要求而调整本次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的,则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2023年 6月 21日,公司完成 2022年度利润分配,依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定价原则,对发行价格做出相应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8.29元/股调整为 8.23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8.29元/股-0.06元/股=8.23元/股。

  生物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数量为 35,094,372股。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这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后,由生物股份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认购对象、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生物控股、张翀宇先生、张竞女士认购生物股份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其中,生物控股认购数量为 26,320,780股,对应认购金额为 21,662.00万元;张翀宇和张竞认购数量为分别为 4,386,796股,对应认购金额为 3,610.33万元。

  最终认购款总金额等于每股发行价格乘以最终确定的发行数量。认购对象同意以现金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股股票。

  若生物股份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认购对象的认购数量将根据其认购金额及根据本协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认购数量按舍去末尾小数点后的数值取整。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生物股份聘请的主承销商将根据上交所审核通过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发行方案向认购对象发出认购股款缴纳通知书,认购对象应当按照缴纳通知书的规定,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股份认购价款缴付至主承销商为生物股份本次发行开立的专门银行账户。验资完毕后,扣除相关费用再划入生物股份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公司在收到认购对象缴纳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价款后,应当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及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变更登记手续。

  认购对象本次认购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若前述限售期安排与监管机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则双方将对限售期安排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后,认购对象所认购的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限售期安排。

  限售期结束后,认购对象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相关监管机构对于认购对象所认购股票锁定期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本协议为附条件生效的协议,须在双方签署且以下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协议; (2)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取得上交所审核通过;

  若上述约定的协议生效条件未能成就,致使本协议无法生效且不能得以履行的,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除因本协议第八条所述之不可抗力因素和因本协议规定的情形而终止本协议以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该方应被视作违反本协议,违约方应在守约方向其送达要求纠正的通知之日起 15日内纠正其违约行为。若违约方未及时纠正,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8,882.6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不超过 28,882.67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不断增强自主研发攻坚能力,持续提高大客户服务能力,巩固公司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

  近年来,公司主营业务规模持续扩大,营业收入稳定增长。2020-2022年度,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58,190.56万元、177,631.78万元和 152,866.93万元,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为满足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规模也相应提升。

  此外,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建立并优化了病原检测与分离平台、病毒疫苗平台、细菌支原体疫苗平台、反刍疫苗平台、布病疫苗平台、基因工程平台、重组蛋白与抗原纯化平台、宠物疫苗平台、非洲猪瘟集成开发平台、诊断检测平台、细胞技术平台、佐剂技术平台、冻干技术平台等十余个研发技术平台,研发管线全面覆盖灭活疫苗、减毒活疫苗、基因工程亚单位疫苗、基因缺失疫苗、基因工程载体疫苗、核酸疫苗等多种疫苗开发技术,持续加大的研发投入也增加了对公司营运资金的需求。

  目前我国养殖行业仍处于散养、规模化、集团化等多种养殖模式并存的发展阶段。近年来,受非洲猪瘟及高致病性禽流感疫病冲击、环保政策趋严等因素的共同影响,下游生猪养殖行业集中化程度的不断提升,加之“先打后补”工作的推进和新版兽药 GMP实施,将推动动保行业集中度的进一步提升,对行业内企业的自主研发攻坚能力、产品质量控制能力和成本管控能力、大客户“产品+服务”综合解决方案能力均提出了更高要求,一定的流动资金储备有助于公司在行业集中度提升过程中抢占市场先机,为长期健康发展积蓄力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可行性。募集资金到位后,有利于进一步改善公司流动性水平,能够有效缓解公司经营活动扩展带来的资金需求压力,确保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已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并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形成了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要求的、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环境。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切实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营运资金将得到有效补充,资本实力和资产规模将得到提升,抗风险能力得到增强。同时,募集资金到位有助于夯实公司的业务发展基础,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同时增加,资金实力将得到大幅增强,抗风险能力将显著提高,资本结构将进一步优化。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由于募集资金使用产生效益尚需一定时间,经济效益不能立即体现,因此短期内可能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受到一定影响,但随着相关募集资金的投入,有助于公司提升在主营业务所处行业领域的核心竞争能力,巩固行业地位,对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综上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符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和战略需求,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可行的、必要的。

  一、这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和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以及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相关费用后的净额,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这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这次发行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资本实力,增强公司风险防范能力,巩固和加强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对公司经营管理有积极的意义,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发行不涉及对公司现有资产的整合,不会改变公司主营业务。若公司在未来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事项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股权分布较为分散,无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将发生明显的变化。依据公司拟定的发行计划,这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发行前的 1,120,369,226股增加至1,155,463,598股,其中,生物控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将增加至 148,624,780股,占这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12.86%;张翀宇先生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将增加至 25,762,622股,占这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2.23%,张竞女士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将增加至 8,891,538股,占这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0.77%。张翀宇先生、张竞女士系父女关系,这次发行完成后,张翀宇、张竞父女通过直接持有公司合计 3.00%股权和间接控制生物控股所持公司 12.86%股权将合计控制公司 15.86%股权,能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张翀宇先生、张竞女士及生物控股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张翀宇、张竞父女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综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完成后,张翀宇先生、张竞女士及生物控股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张翀宇先生、张竞女士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这次发行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尚无对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调整计划,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未来若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进行调整,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业务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得到进一步加强,将有利于提升公司长期的市场竞争力。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带来积极影响。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本实力将得到有效增强,核心竞争力将加速提升,持续经营能力将进一步提高。具体影响如下: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流动资产、总资产、净资产将大幅增加。公司资本实力得到增强,资本结构更加稳健,经营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加强。本次发行有助于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为未来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财务基础。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募集资金使用产生效益尚需一定时间,经济效益不能立即体现,因此短期内可能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受到一定影响。但随着相关募集资金的投入,有助于公司提升在主营业务所处行业领域的核心竞争能力,巩固行业地位,对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由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发行完成后,在不考虑其他影响因素前提下,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金额将大幅增加,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亦将同步增加,为公司的战略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撑,从而有利于公司逐步提升盈利能力。从长期来看,随着公司资本实力进一步提升,本次发行将有助于增加公司未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三、公司与控制股权的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无控股股东。公司与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在业务经营及管理等方面完全分开,公司业务经营与管理独立,并独立承担经营责任和风险,具备独立面对市场经营的能力。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将由无控股股东变更为有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为张翀宇先生、张竞女士及生物控股;公司将由无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有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为张翀宇、张竞父女。除这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外,公司与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亦不会因本次发行新增同业竞争和其他关联交易。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无控股股东,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不会发生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财务结构将更加稳健,抗风险能力将逐步加强。公司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亦不存在负债比例过低或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除本预案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根据农业农村部《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规定,所有兽药生产企业均应在 2022年 6月 1日前达到新版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此举将全面提高动物疫苗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和生物安全标准,提升国内兽用生物制品行业的竞争壁垒,重塑动保企业的竞争格局。中国兽用生物制品行业目前仍处于高速发展期,监管标准正在与国际接轨并不断提高。如果公司不能适应行业标准和规范的变化,将给公司战略选择和经营管理带来风险。

  当前公司拥有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布鲁氏菌病三大强制免疫疫苗农业部定点生产资质,研发工艺、产品品质和生物安全保持国内领先水平。但随着国家政策的转变、国内诸多兽用生物制品企业不断实现研发突破,国内兽用生物制品行业竞争将更加激烈,如果发行人不能正确判断、把握行业的市场动态和未来发展的新趋势,不能及时提高产品质量、技术水平以及硬件设施等,则会面临行业竞争及市场风险。

  动物疫苗使用作为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重要前端手段,直接关系到畜牧业的安全生产、畜产品的质量安全、食品安全及人类健康,因此,动物疫苗的产品质量至关重要。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环节出现疏忽导致产品失效或其他质量问题,可能会产生纠纷、赔偿或诉讼甚至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罚,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公司的品牌和信誉。公司存在由于产品质量管理出现失误而带来的潜在经营风险。

  公司以动物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ABSL-3)、兽用疫苗国家工程实验室和农业部反刍动物生物制品重点实验室三大实验室为稀缺资源,配备有跨学科、专业的科研人员,辅以完善的实验人员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为动物疫苗的基础性研究、创新性研究提供研发准入资质和生物安全保障,公司生物安全风险处于可控状态。但动物疫苗的研发、生产过程涉及病毒分离培养、鉴定、动物感染、效力评价试验和病毒灭活等环节,如果违反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操作或管理不当,可能存在发生生物安全隐患的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积累了较为丰富的、适应公司发展的经营管理经验,建立了有效的约束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得到完善。但是,随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成功,公司产品研发领域将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将有所扩大,动物疫苗产品存在研发周期长、投入金额大、审批流程严格,且疫病毒株存在变异等特点,导致公司存在前期研发不确定性,以及研发产品无法及时满足市场需求的风险。

  此外,公司生产的兽用生物制品直接关系到畜牧业的安全生产、畜产品的质量安全、食品安全和人类健康。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逐步扩大,公司存在由于产品质量管理出现失误而带来的潜在经营风险,这些均对公司管理层提出了新的和更高的要求,建立起行之有效并且适应业务不断扩张的管理体系,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效率、发展速度和业绩水平。

  我国畜牧业已由过去的农户散养转变为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养殖模式。在规模化的养殖模式下,养殖效率和肉制品质量大幅攀升,有效保障我国肉食产品的供应。但大量的种畜禽引进、高密度集约化养殖、活畜禽跨区域运输和畜禽产品国际贸易等增加了动物传染病流行的风险。国内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或一类传染病呈散发态势,非洲猪瘟仍有发生。

  国外尤其周边国家口蹄疫、非洲猪瘟、牛结节性皮肤病等疫情对我国具有一定的潜在威胁。一旦发生烈性的、强传染性的动物疫病,养殖行业可能受到较大影响,从而给公司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近年来有多个新药研发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当中。但兽药产品研发周期长、投入大、有不确定性,同时动物疫病病原变异快、养殖环境复杂,且需要先后获得《新兽药注册证书》、产品生产批准文号才能进行生产,因此公司可能存在研发项目进程达不到预期目标甚至出现研发项目失败,审批、产业化、市场化等方面受限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配置资本资源,及时、有效地利用募集资金。但由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扩大公司经营规模、降低财务成本,进而提升经营业绩需要一定的时间方能取得成效,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完成后,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有所增长的情况下,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即期回报财务指标在短期内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未来随着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稳步发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后亦有利于稳步提升公司营业收入,公司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将逐步上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方可实施,能否取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均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股票投资本身具有一定的风险。股票价格不仅受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到国内外政治经济局势、国家经济政策、宏观经济周期、股票市场供求状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股价存在若干不确定性,若股价表现低于预期,则投资者将面临遭受投资损失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