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子论文]中国互联网管理学术进展述评

时间:2024-02-08 05:36:41        来源:米乐m6体育官网

  中国目前关于互联网管理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法律强制、技术方法、自律规范、外国经验借鉴等方面。但在互联网管理的部门,管理形式细分化和具体化问题上,以及在具体操作方面和概念内涵判断方面仍然有很大的拓展空间。另外,互联网管理应考虑互联网的体验性特点,考虑中国的真实的情况和网民的特点来制定规则,才可能正真的保证互联网的长久稳定。

  2011年5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正式设立。这一机构的设立,其目的是逐步加强互联网建设、发展和管理,提高对网络虚拟社会的管理上的水准,体现出国家层面对互联网的格外的重视。 2011年12月 23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了我们国家发展下一代互联网的路线家网站因发布违法谣言遭到批评惩罚。

  2012年6月7日,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在其官网上发布了新《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就新《办法》对群众公开征求意见。随着网络的持续不断的发展,中国互联网管理日益成为人类关注的话题。本文力图在快速地发展的媒体时代厘清中国互联网管理研究现状,为互联网管理指出新的策略方法,这也符合社会的发展的新趋势和历史的发展要求。

  我国关于互联网管理的研究活跃期是从2000年开始的,这与1997年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成立有关。以“互联网管理”为关键词,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超星数字图书馆、、谷歌学术上搜索,结果显示,关于中国互联网管理研究著作并不多,综合性介绍互联网管理的书籍更是少之又少。比较有代表的是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教授钟瑛[1]的著作《中国互联网管理与体制创新》,内容涉及我国互联网管理和发展现状,法规解读,互联网站内部管理与运作,互联网管理对国家安全的维护,互联网管理中的媒介自律等方面。除此以外还有2004年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编著的书籍《互联网管理》[2],介绍了互联网管理的部门、法规、业务管理的内容等。相较而言,论文数量较多,在CNKI上就搜索到423篇。

  通过对这些论文和著作的梳理,发现目前国内学者对于互联网管理的研究,观点主要有如下几类:

  第一,尽可能利用法律和法规解决互联网管理的问题。著作方面彭兰[3]的《网络传播概论》,董天策[4]的《网络新闻传播学》,赵志立[5]著作《网络传播学导论》等支持这个观点。韦柳融、王融[6]分析了中国互联网管理的法制建设和存在问题,提出应建立网络监测平台,网络信息数据库等手段。并研究关注加强完善互联网法规建设,重点包括互联网经济,应用发展方面,加快电子商务,电子支付,数字资产权,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立法。何广平[7]认为中国虽然关于互联网立法存在立法主体多而缺乏协调性,具体规则笼统而缺乏可操作性,立法滞后缺乏完整性,立法层次低而缺乏权威性,不同位阶的立法存在冲突等,在解决现有立法问题的基础上完善互联网立法管理。谢永江[8]则指出我国立法完善应加强系统性和前瞻性,提高立法层级,明确部门分工,坚持技术中立、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平衡管理权和权力保护。 阚道远[9]则强调法律是网络管理的保障,目前我国制定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30多部针对互联网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部门规章,基本形成了专门立法和其他立法相结合、涵盖不同法律层级、覆盖互联网管理主要领域和主要环节的互联网法律制度。施雪华[10]认为在互联网的创新管理中要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和有效管理的原则,构建政策鼓励、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财税引导、技术保障、公众监督和社会教育相结合的互联网管理体系。

  第二,尊重网络自身的特点,采取技术和经济等新的管理手段,从各种网络存在个体出发实施管理。殷秦、李海英、马骏[11],李未柠、窦含章[12],陈红松[13]等学者觉得应该利用经济手段治理互联网环境,丰富互联网安全与管理的相关技术理论与标准规范。还有一部分学者关注秩序管理体系,如辛敏嘉、王国平[14]、王晨[15]的研究提出要建立理性的网络传播秩序。曹劲松、刘斌[16]的研究着力于建构互联网管理的基数支撑平台,推进和完善互联网管理机制建设,建立互联网舆情的快速报告制度和提高对有害信息的源头控制技术。李强、魏文章[17]针对网络犯罪的猖獗及其带来的危害,分析了互联网为企业带来的利与弊,提出企业在跟随互联网发展脚步的同时应该加强互联网的技术管理与防范措施,公司在组织领导机构、管理制度、网络人才、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加以完善。徐晓林[18】认为当今互联网管理勉励网络谣言、网络推手和政治参与等方面的挑战,互联网管理应该和现实社会管理积极的同步互动,方能取得管理的成功。戴志国[19]从政府角度出发分析了互联网管理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提出各级政府要注意研究网络社会的特点,重视网络民意,积极推行社会事务的电子化管理,完善网络法规建设。梁伟发[20]也从管理者角度研究,提出政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提升执网能力,就是提升执政能力的理念;要进一步加强学网用网,着力提升服务群众、科学执政的能力;要进一步强化资源整合,着力提升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

  第三,通过行业自律层面,加大服务商和从业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充分保护网络用户的利益。陈力丹[21]指出,疏导、引导,应当是管理网络信息的基本方式,加强网民素养的培养与提高。牛静、吴廷俊、钟瑛[22]等编著的《网络传播法制与伦理》,对我国互联网法规管理与道德控制进行了系统探讨,特别强调行业道德层面的自律规范对互联网管理的作用。张线]指出了互联网管理自律机制存在的问题有缺乏具体的行为规范;内部监控有所欠缺;缺乏执行机制。通过网络舆论;新闻评议制度;制定共同准则;社会监督来完善行业自律机制。毕子甲[24】发现互联网内容管理方面行业自律和道德规范也缺一不可。刘琼[25]则认为网民自律是一种典型的软性引导方式,主要通过思想教育、舆论引导的方式提高网民的思想道德境界和文化素养,自觉规范上网行为等。秦黎[26]研究了互联网安全与社会建设的关系,认为法制强制与道德自律并举是维护互联网健康有序环境的保证。王晨[27]觉得应积极推进互联网行业自律,发挥互联网行业组织作用,引导互联网企业秉承高度的社会责任意识,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不为有害信息提供传播渠道。

  第四,不少学者通过研究外国互联网管理,试图为中国互联网管理提供经验借鉴。如王雪飞、张一农、秦军[28]认为,中国互联网管理应吸收外国在立法、行政和行业自律等各个方面的优势。谢新洲和王靖华[29]具体分析了美国互联网管理在网络立法执法、政府投入、提高网民素养三方面中国可借鉴的经验。纪凡凯[30]研究了印度互联网管理立法对我国的启示,形成一个管理法律体系,监管机构方面形成政府、行政、司法、技术四层面管理体制。安平[31]关注于英国的互联网自律管理,特别是网络犯罪及其惩罚方面对于中国的参考性。曾保国[32]致力于国外互联网管理的通行办法,包括管理言论、删除信息、监控电子信息、利用高科技、打击网络犯罪。互联网内容管理方面,《新闻记者》编辑部特稿[33]曾分析了新加坡、美国、英国等国的内容发布形式,总结了各国互联网管理的共同特征有:重视采用各种技术手段规范网络内容,强化行业自律,注重发挥行业组织的积极作用,最后,强调公众参与,动员社会力量监督网络内容。江胜尧[34]强调借鉴法国的网络新闻发布制度,德国的平民办公室监督网络信息安全的办法。钟瑛[35]对十六大以来我国互联网管理的发展回顾论文中总结到:十六大以来,我国政府积极探索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有效管理互联网的途径和方法,并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确保互联网健康发展和有效应用,已初步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符合国际通行做法的互联网管理模式。

  通过对资料的整理和分析,目前关于互联网管理的研究的成果不少。对互联网管理管理主体、管理领域、管理策略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阐述。目前的研究几乎都集中在互联网管理方法上,但提出的方法更侧重于宏观和中观层面上,操作性不强。无论是互联网管理的部门,还是管理的对象、形式都不够细分化和具体化,在具体操作方面和概念内涵判断方面仍然有很大的拓展空间。

  首先,在研究方法层面,目前的研究基本停留在文献研究上,对于互联网管理的方法策略倾向于阐述个人观点,定性研究占据大多数,而缺少具体的定量研究。理论性的研究中,一般化的、个别的、空洞的、泛泛的、心得体会式的主观议论十分普遍,而有新意的、有深度的、有经验数据支持的理论分析较少。在以后的研究中,可以多利用传播学和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来充实互联网管理的研究。

  其次,研究视角方面,同一内容、同一角度、同一层次的重复研究较多,不同视角、多重视角的研究较少。这种现象体现在互联网管理的方法上最为明显,在互联网管理法制化方面,早期比较多的研究者都认为法律是互联网管理的第一要素。而现在因为立法滞后和缺少可操作性的执法程序制约着互联网管理的发展研究,不断修改和完善法律对互联网的管理成为学者研究的常态。由于互联网管理部门颇多,管理领域和管理权限划分不清,笼统的模糊的管理主体和管理对象,造成学者们的研究也呈现出混乱的状态。另外,中国互联网管理如何借鉴外国经验也成为众多学者研究的话题。中国目前的互联网经验借鉴问题主要从两个维度,一个是从以美国、英国、德国等为代表的发达国家中借鉴,另一个是从印度、越南等发展中国家借鉴。研究只关注外国的互联网管理的有效性,却忽略了考察中国的具体实情,造成管理经验借鉴的低效性,也使得目前的经验研究陷入困境。管理应该根据中国实际国情,中国的互联网个性化管理研究就变得很有必要。个性化管理,就是根据中国互联网现状实施以人为本的有针对性的管理。考虑历史和现实的因素,这些都是中国互联网实施个性化管理的依据所在。

  再来看理论思想方面,之前的研究都侧重于互联网管理应该由政府管理为主导,这是中国传统思想的指引的结果。虽然不少学者都倡导互联网管理应加强自律规范,即从“收”到“放”的管理形式。但这只是众多管理策略中的一个,强调管理者的权力多于被管理者的利益,强调政府的作用大于网民的自律,强调“惩”重于“奖”,更多的研究者的眼光放在政府主导性作用上,政府作用固然重要,但自由轻松的管理的方式更利于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共同权益。

  从以上的梳理中可以得出,中国互联网管理的研究无论在研究方法上、研究视角上还是理论深度上,都还有待深入和拓展。我们知道,互联网是体验时代的产物,增强互联网的体验性不仅是商家获利的法宝,也是管理者有效管理的秘方。这就需要管理者改变观念,改变管理者主导一切的一贯理念。互联网管理不同于其他实体经济形式的管理,互联网融合了现实与虚拟社会的共同特征,这就要求管理者充分考虑互联网的特殊性,满足网民的体验感,网络提供商提供更强体验性的产品,政府积极与网络产品供应商合作,在产品中适当增加具有教育意义的互联网知识,通过体验性和教育性的结合,将生硬的死板的规范和规则融合到生动的有趣的产品中,在使用与满足中形成管理,当然,这是个艰难的任务,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科技的支撑是必须的。

  另外,中国互联网管理的不能只是停留在宏观层面的分析,应该具体分析中国网民的结构特征,这对于互联网管理是不可缺少的一步。政治审查和互联网管理是两个概念,政府不能独占互联网管理的所有权,网民也是网络的参与者与管理者。网民既是互联网浩瀚信息的使用者也是制造者,互联网管理应该切实分析研究网民特点,网民并不再像媒介的“靶子”那样任凭信息冲击,正如社会参与论,即获知权与接近权理论。这一理论认为,受众有参与和使用传播媒介的权利。即受众既有权要求媒介对客观事物作客观、公正的报道,又有权利用媒介反映自己欲反映的情况和意见。网民不是信息的单向接受者,他们与互联网共生共存。网民拥有合理合法的个人发言权不仅是和谐社会进步的表现,也为互联网管理提出了机遇和挑战。当需要网民自主发声解决互联网中不合理不合法的问题时,网民的力量不可忽视,但正是管理者也面临着众多形形的意见,如何取舍是个难题。

  在研究网络管理方法和路径之前,有必要对中国社会的特殊性加以研究。这是目前研究中缺少的部分,正如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黄澄清指出互联网管理创新是主旋律那样,根据网民特征进行分层次的管理正是创新性管理的具体体现。2012年1月16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京发布《第2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12月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5.13亿,中国互联网拥有如此庞大的用户,应该综合考虑中国的实际情况和网民的特点来制定规则,才能保证互联网的长久稳定。正如国家税务总局党校阚道远所指出的互联网管理的“中国模式”——中国政府正视网络文化多元化的现实,在自由民主和包容的基础上,尊重网络民意,倾听网民心声,充分发挥网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来解决政府社会管理中的难题,注重对网络力量的正确引导和柔性管理。只有抓住了根,才不会忘本,管理方向才不会偏离。根据网民的多层次多领域化多分众化的特点,不同性质的网站制定不同约束规则。互联网管理有通行规则,也要有特别规则。中国网民在“质”与“量”上都具有个性,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对网民的管理是其中的一大难题,具体分析网民特征,制定有明确的目的性的措施才能保证网络的健康发展,才能对国家目标的实现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作者系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11级新闻学研究生)

  【1】钟英,刘英:《中国互联网管理与体制创新》,南方日报出版社,2006年

  【6】韦柳融 、王融 :《中国的互联网管理体制分析》,《中国新通信》,2011年

  【7】何广平:《英美骚乱事件对我国加强互联网管理的启示》,《公安研究》2011年第11期

  【8】谢永江:《论我国互联网管理立法的完善》,《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0年

  【9】阚道远,《互联网管理的“中国模式”》《网络传播》,2012年第8期

  【10】施雪华,《互联网与中国社会管理创新》,《学术研究》2012年第6期,2012

  【11】马骏,殷秦,李海英:《中国的互联网管理》,中国发展出版社,2011年

  【14】辛敏嘉、王国平:《建构适宜于我国互联性的秩序管理体系》,《学术论坛》,2011年第九期

  【15】王晨:《理顺互联网管理体制提高虚拟社会管理上的水准》,《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2012年

  【16】曹劲松、刘斌:《互联网宣传与管理对策研究》,《探索研究》,2009年

  【17】李强、魏文章:《加强互联网的技术管理与防范措施》,《科技与管理》,2009年2月

  【19】戴志国,《机遇与挑战:互联网时代的政府管理》,《理论学刊》,2011年

  【20】梁伟发,《加强互联网应用与管理的实践与思考》,《公安研究》,2012年第5期

  【21】陈力丹,《谈谈网络管理的几个理念》,中央国家机关网,2009年12月

  【22】钟瑛,牛静,吴廷俊:《网络传播法制与伦理》,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

  【24】毕子甲:《新时代背景下的中国互联网内容监管》,《新闻观察》,2011年

  【25】刘琼:《现阶段我国网民管理问题研究》,中国传媒大学第三届全国新闻学与传播学博士生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9年

  【26】秦黎:《加强互联网安全管理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公安研究》,2009年

  【27】王晨,《理顺互联网管理体制,提高虚拟社会管理上的水准》,《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2011年

  【28】王雪飞、张一农、秦军:《国外互联网管理经验分析》,《现代电信科技》,2007年5月

  【29】谢新洲、王靖华:《美国政府对互联网信息传播的管理及其启示》,《北京联合大学学报》,2009年2月

  【30】纪凡凯:《印度互联网管理立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经济与法》,2010

  【32】曾保国 :《国外互联网管理的通行办法》,《现代电信科技》,2007年

  【34】江胜尧:《论互联网与社会管理实践创新》,《社会经纬理论月刊》,2012

  【35】钟瑛,《建设好、利用好、管理好互联网》——十六大以来我国互联网建设与发展回顾,《网络传播》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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