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时代背景下“数字政府”技术架构研究与应用分析

时间:2024-02-02 22:05:47        来源:米乐m6体育官网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的提升,“数字政府”成为推进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实现“数字中国”的核心任务。论文根据“数字政府”的服务型、协同型、创新型、集约型、一体化政府的特点,以及目前政府信息化存在着的“纵强横弱”、“孤岛林立”等问题,基于“大平台微应用”的思想设计出了一种以数据汇聚为核心、分布式框架为支撑、业务协同为目标的框架体系。同时,研究探讨了与框架相关的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业务中台和数据中台关键技术。

  信息技术浪潮推动全世界乃至我们国家社会加快速度进行发展,我们进入伟大的变革时代。为了迎接这伟大的变革时代,我新一届政府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数字中国”、“网络强国”战略,发布“中国制造2025”计划,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全方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数字政府”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透明政府、高效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是落实“数字中国”战略的关键支撑。“数字政府”指以现代信息技术为基础,借助数字化、数据化、智能化等现代解决方法和实施办法,将实体政府向虚拟化转变,形成一种新型的政府运行模式,这种政府的运行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具有服务无址化和精准化的特点。以“业务数据化、数据业务化”为着力点,通过数据驱动重塑政务信息化管理架构、业务架构和组织架构,形成“用数据决策、数据服务、数据创新”的现代化治理模式。本文以政府数字化转型为背景,以集约化、一体化为原则,分析总结现阶段智慧政务应用的实现路径,提出以云网端为新一代基础设施,以分布式服务、大数据技术构建政务服务平台,以政务信息资源汇聚整合为资产,以机制改革和业务融合为主体的数字政府基本框架,并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实际应用,说明“数字政府”时代下政府信息化的建设模式。

  我国的政务信息系统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办公自动化阶段”,政府信息系统聚焦于将计算机技术应用于政府部门内部业务管理中,以部门级业务系统为主。第二阶段为“网络化阶段”、“两网一站四库十二金”,随着网络的兴起,政府部门大都建立了信息公开的服务门户。同时政府信息系统的建设范畴扩大到整个行业部门,金税、金关、金土等十二金系统的建设实现了政府部门纵向的信息共享。第二阶段从某些特定的程度上提高了政府部门的办事效率、方便了老百姓办事。第三阶段为“数字政府”阶段,以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为技术方法,以数据建设为中心,运用大数据思维,聚焦数据集中和共享,对数据的治理和数据的运营增效成为数字政府建设的核心内容,构建以公众为核心,整体型政府、服务型政务、协同型政府,更好的服务于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

  政府信息化经过二三十年的发展在取得显着成绩的同时,由于历史原因仍存在着“纵强横弱”、“条块分割”、“信息孤岛”、“多头管理”、“改革乏力”等问题,阻碍政府治理现代化的推进。

  我国政府纵向层级制与横向职能制的组织架构,使得政府部门之间纵向上存在着制约关系,而在横向上制约关系较弱。各级政府在纵向信息相互连通方面做得相对较好;而横向信息的互联互通方面则困难重重,存在着众多的“信息孤岛”或“信息烟囱”。

  横纵交错的政府管理机制造成政府重复投资、重复建设,虽然政务云、大数据技术的出现从某些特定的程度上有利于政府信息化建设集约化发展、政府部门之间的业务协同,但是多个部门重复建设政务云平台、大数据平台的现象已然存在,从某一些程度上来说新技术也催生了“信息孤岛”的繁殖,不利于整体型政府的建设。

  多头管理使得基层工作人员重复劳动、疲于应付,致使各类数据统计口径不一、底数不清、数据不实,各类基础性、源头性、苗头性社会问题得不到及时反应和防控。

  政务信息资源包含个人隐私信息、政府机密信息,为国家的核心资产,政务信息的有效性、完整性、保密性和可控性需要充分保障。政府部门进行数据公开、各级部门间及各部门内部数据的平台化共享过程中,数据安全是迫切地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政府大数据资源得以共享开放、规范化、平台化、相关“掘金”应用得以发展的关键。

  目前,有些地方政府已建大数据平台,并对人口库、法人库、基础地理信息库、宏观经济库进行了初步的汇聚整合,但缺少比较完善的数据分析工具、缺少将基础数据资源与业务数据深层次地融合的能力,导致大量的信息资源没有被充分的利用,造成数据资源的浪费。

  早期的“数字政府”即是电子政务,主要是指通过信息化手段在提高政府行政管理效率和开放程度的同时,为公众提供良好的电子化服务。

  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互联网、计算机、手机等的普及,不一样的区域间的联系已十分密切。近年来,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日渐成熟下,数据深度挖掘和整合分析能力得到了全方面爆发,社会也朝着个性化、民主化、自由化、开放化的方向发展。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人们观念发展的带动下,一种开放、包容、科学、关联的大数据思维悄然而生,并由此带来了管理模式和经营模式的转变。在时代的驱动下,国家提出了大数据发展的策略,并提出了要以大数据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其实这里的大数据不仅仅指技术方法,更重要的是指通过思维模式的转变来深化改革。

  在这种大背景下,“数字政府”又被重新定义:即通过政府部门之间的扁平化和协同化,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引领下,以公众为中心创新服务模式,以政府数据治理推动社会管理的精准化和智能化,从而促进社会创新和经济发展。

  “数字政府”与传统的电子政务在思维方法、业务应用诉求、数据资源管理模式、技术支撑环境等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区别。

  在电子政务时代,政府信息系统建设依托的基础设施是各政府部门独立的机房、网络、物理服务器等独立的基础设施。“数字政府”将依托于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终端构建的云网端新一代基础设施。

  在电子政务时代,政府部门建设信息系统所使用的数据为本部门业务系统产生的数据,政府的人口、法人、空间地理信息、宏观经济四大基础数据库。“数字政府”时代强调数据政府数据、社会数据、物联网数据、互联网数据等多类数据的融合互通,创造新的“智慧”。

  在电子政务时代,数据是政府业务电子化运行的附属物,业务流程运行结束它的价值将不在存在。在“数字政府”时代,数据是政府的核心资产,需对其进行从采集、存储、治理到分析、应用、服务、销毁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数据安全管理贯彻于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各节点,确保数据在释放价值的同时保护个人隐私。

  在电子政务发展第一阶段阶段,信息化系统仅仅是为了满足某政府部门某个业务的电子化应用,数据在单个部门应用。在电子政务发展第二阶段,以十二金为代表的垂直应用系统满足某一类政府部门政务管理,数据在各部委、省、市、区县垂直部门应用。但整体上政府部门的数据资源存在着“条块分割、烟囱林立”的现象。在“数字政府”时代,数据需在跨层级、跨部门间共享应用,以数据的畅通,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推进政府管理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细化。

  在电子政务时代,政府信息化的核心是实现政务管理的方式从手工方式到信息化方式的转变,信息系统的最大的目的是将业务流程数字化。在“数字政府”时代,将以跨层级、跨部门的数据共享为前提,倒逼政府流程的优化,打造高效的服务型政府。

  在电子政务时代政府信息化主要的部门独立的业务应用系统。“数字政府”时代,以数据融合重构公共服务、协同办公、精准监管、综合执法、大应急等政府业务,推进一体化政府建设。

  “DT时代”要求政府信息化工作的中心要从功能提供向数据服务转变,对数据资源进行按需汇聚、统一治理,对业务支撑系统来进行全面的重构,对应用系统逐步向云平台迁移,解决系统重复建设、架系统灵活性和扩展能力不强、数据标准不一致、数据资源分散、数据资源利用低等核心问题,以支撑政府公共服务便捷化、办公能力高效化、治理能力精准化,提高政府服务型政府、高效型政府的水平。“数字政府”以云平台分布式服务框架为支撑,基于“大平台微应用”的设计思路,以各部门业务应用系统通用功能组件化服务化、大数据生命周期管理功能服务化为核心,以数据按需汇聚、全面共享开放为原则,构建统一的政务云“大平台”。支撑各政府部门快速、高效的构建触达服务对象的“微应用”。以实现政务信息资源畅通、业务应用高度整合全面协同的政务服务新模式。

  基于“大平台+微应用”的框架设计模式,实现业务应用与技术分离,减少实际使用时各政府部门业务应用系统之间的耦合度,将各类政务大数据进行“逻辑集中物理分散”与“物理集中逻辑分离”的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形成政务大数据中心,打破政府部门各业务系统间政务信息的条状分布制约。采用分布式服务管理框架将政府业务系统常用的功能和政务大数据平台功能共享服务化构建包含业务中台和数据中台的大平台,便于公安、税务、城管、应急、政务服务、环保等各政府部门快捷高效地搭建业务应用系统,由于业务应用系统基础平台、业务组件的统一性,有利于数据资源统一、政府业务的整合。框架设计的逻辑模型整体可概括为“四横两纵”的层次结构,分别为:新一代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层、平台层、业务层、标准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总体架构如图1所示。

  新一代基础设层采用“云+网+端”技术架构体系为政务信息资源管理、政府业务运行提供基础支撑环境。“云”是指云计算的网络、计算、存储虚拟资源,以及大数据平台中的关系型数据库、NoSQL数据库、分布式文件、内存存储的存储服务能力,批处理、内存计算、实施计算等计算服务能力,云计算、大数据服务能力将为政府用户更好的提供像用水、用电一样便捷、低成本计算、存储。“网”不仅包括原有的“互联网”,还包括政务外网、政务内网以及“物联网”、“移动互联网”领域,网络承载能力不断得到提高、新增价值持续得到挖掘。“端”则是用户非间接接触的个人电脑、智能终端。

  数据资源层基于新一代基础设施层的网络、计算、存储的虚拟化资源,以及数据中台的服务能力汇聚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信息资源和社会信息资形构成政务大数据中心这一政府重要资产为政府部门业务应用、社会公众创新应用提供服务。政务大数据中心的数据包括人口数据、法人数据、地理信息数据、宏观经济等基础数据,电子证照、信用、涉税、网格、公共服务事项、行政审批事项等主题数据,以及可供社会公众按需使用的开放数据。数据资源层既为上层的业务应用提供信息支撑,同时数据资源的全面汇聚又能驱动业务的变革,使政府业务流程更加优化。

  平台层包括业务中台、数据中台、能力平台和运维监控。业务中台采用微服务框架将烟囱式的政府业务应用系统能力打散、拆分、整合成支撑服务和业务服务中心,通过支撑服务、业务服务中心建设将能力服务化、原子化形成统一的业务中台。数据中台基于微服务框架将Hadoop大数据平台能力进行服务能力化,提供数据交换、数据采集、数据治理、数据分析、数据展示、数据服务等服务能力,避免大数据平台重复建设,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和社会资源的汇聚、管理、分析、应用。能力开放平台是对业务能力层各业务中心的服务能力来管理, 并向业务应用层提供服务能力的平台。通过引入能力开放层, 对内实现业务解耦、服务集成, 对外提供标准服务能力。政府业务系统基于业务中台中台、数据中台进行搭建、定制化,减少应用系统重复建设、降低应用系统建设成本。

  业务层数字政府的业务前端,是指社保、公安、应急、城管等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服务门户、业务应用系统、科学决策支撑系统等。平台建设过程中政府已有的前段业务系统要建设升级改造。服务端是政府业务系统面向社会公众、政府业务人员、政府领导的入口,随着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的到来,面向用户的服务端包括门户、移动App、智能终端设备、拼接屏等。

  安全管理是确保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得以顺利建设和正常运行的保障体系,包括基础设施安全、数据安全、应用安全、服务安全等。标准规管理体系包括专用于电子政务的标准规范和综合现有信息技术的标准规范两大部分,它是确保电子政务应用系统模块设计、建设和运行符合有关标准的保障体系。

  政府信息资源分散存储、独立管理成为政府各职能部门业务协同的重要障碍。“数字政府”需全面整合各独立、分散的部门业务系统数据,并按需采购社会数据资源,建立统一的政务大数据中心,实现政务信息资源的汇聚管理。并提供数据分析、数据挖掘、数据分析服务,以直观形象的可视化形式为政府领导提供科学决策支撑、以个人或企业生命周期为主题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推荐服务,以知识库、信息互认为基础为政府工作人员提供便捷办公方式。

  在政务数据资源汇聚过程中,首先要解决数据所有制问题,使政府职能部门人员理解其本身所掌握的数据并不是一个部门的资源,而是政府或社会的数据。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为各跨职能部门和机构搭建数据交换标准通道,通过资源目录、元数据等管理数据使各职能机构数据整合形成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库。政务大数据中心的总体架构如图2所示,打通部门独立的原始数据,建设基础数据资源库,为职能部门提供数据共享,按业务应用需要通过数据整合建设主题数据,从原始数据、基础数据、主题数据中按共享、开放属性抽取形成共享数据、开放数据供职能机构、社会公众使用。

  随着云计算技术的兴起,城市的云平台有可能为一朵云有可能为多朵云。随着政府业务应用系统逐步迁移到不同的行业云平台上,政务信息资源也按照应用汇聚成不同的数据中心,如视频数据中心、交通数据中心、基础数据资源中心、环保数据中心、教育数据中心等。政务大数据中心将通过资源目录体系将各数据中心的数据来进行逻辑上的汇聚形成政务大数据中心,来达到“物理分散、逻辑集中”。数据管道技术,在保证不对原有系统做任何改动的前提下,数据保留在原系统不做任何迁移,界定各个运营主体对数据的权利、义务,解决数据共享交换面临的管理问题和系统壁垒问题。

  从数据管理的角度,在同一个云环境下的数据虽然物理上集中在一起,但是每个机构的数据并不是混在一起管理,而是采用角色、权限将其分割,数据主权、管理权和责任是由生产数据的管理机构负责,并不是归云运维机构、云管理机构所有。以达到政务信息资源“物理集中、逻辑隔离”的布局,已达到数据主权和数据应用的结合。

  “数字政府背景”下政务信息资源数据治理框架由治理主体、治理过程、治理对象三个部分构成,三个方面共同影响着数据治理活动。

  数据治理主体主要由政府、企业、社会公众构成。其中,政府在产生数据的同时,在数据治理过程中占据主导地位,并且需要与企业和个人交换共享数据并提供数据服务;企业在产生数据的同时,需要与政府合作共同参与数据治理,协同开发利用数据整合服务;公众在产生数据的同时,关注数据的各项治理,帮助政府利用数据改善服务。

  数据治理客体就是数据本身,是指数字政府建设中由各种主体在生产、工作、学习、生活等各项业务流程中所产生的各项数据,数据治理框架如图4所示:

  数字政府业务中台依据“大平台微应用”架构思路,采用分布式服务框架技术特点,将政府业务系统中重复的、独立的业务进行拆分形成组件化、服务化的业务服务中心。每个业务服务有独立的数据模型、业务逻辑组成,通过这种高内聚、低耦合的架构体系,能够从根本上逐步解决政府业务系统运维难、重复投资、“数据烟囱”、业务创新难等问题。

  政府部门不同业务系统间存在着重复建设、系统独立、“信息壁垒”、运维难度大等问题,随着一体化政府、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业务系统间数据畅通、业务协同成为了政府信息化的刚需。数据交换、客户服务总线技术从某些特定的程度上解决了不同系统间的信息交互,但由于重复、独立系统间错综复杂的交互关系为政府信息系统的运维增加了难度,也为政府信息资源的汇聚整合增加了困难。随着云计算技术的兴起,政府信息系统向云迁移也成为未来几年的趋势。将原有信息系统原班不动的迁移到云平台上虽然能利用云计算的基础设施服务,但不能从根本上发挥云计算随业务变化横向扩展的优势,因此为了发挥云计算的优势政府信息系统向云迁移的时候有必要进行升级改造。基于“大平台微应用”的架构思路构建的大业务中台为政务云平台PaaS服务的核心内容。平台基于分布式服务框架将政府信息系统重复的、独立性的业务服务化形成包括办公中心、审批中心、公共服务中心、应用中心等业务的业务服务中台。每个业务服务具有独立的数据模型、业务逻辑,每个服务都能依据业务需要支持分布式部署。基于中台服务架构,利用服务的可重用性,政府部门利用这些业务服务能快速定制化搭建业务应用系统、决策系统,就像阿里能快速构建淘宝、天猫、旅游等业务系统一样。技术与业务相分离的架构体系,使政府部门信息化有关人员更关注于业务本身的业务流程和业务逻辑,而不必被层出不穷的新技术所绑架更有力与业务的创新。通过业务中台的逐步建设,政府部门不同的信息系统会按照不同的业务沉淀、整合,这样更加有助于政府信息资源的汇聚,如不同政府部门的办公系统都采用办公中心定制化而成,所有数据都在办公中心汇聚,政府部门的政务服务系统采用审批中心定制化而成,行政审批数据不在分散在各部门而自动汇聚到审批中心,这样有助于大数据红利的释放。

  构建高效的共享业务服务中心需要一套服务型框架来支撑整个政府业务各类服务的正常运转,“去中心化”分布式服务框架成为满足政府业务不断壮大、持续扩展特点的第一选择。

  在传统的IT架构中,服务调用者通过客户服务总线调用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服务的注册、发现、调度都集中到了客户服务总线上,客户服务总线扮演着典型的“中心”角色,一旦这个客户服务中心这一个角色出现问题,所有的服务将不可以使用。对于服务较多、服务调用频繁的系统来说,这种系统架构存在着较大的弊端。

  “去中心化”分布式服务框架相比“中心化”服务架构最重要的不同是服务提供者和服务消费者之间进行服务交互时无需通过任务服务中介,避免因为“中心点”带来平台能力扩展困难的问题,以及潜在的“雪崩”影响。“去中心化”分布式服务框架具有服务注册和发现、服务路由、服务容错、服务线性扩展、服务限流等服务能力。

  数字政府数据中台基于分布式服务框架将数据采集、数据治理、数据挖掘分析、数据可视化展示等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大数据平台服务化,满足云平台上不同政府部门数据治理、数据分析和数据应用的需求。

  共享交换服务。通过可配置的数据转换规则、数据传输路径,实现从异构、异地信息系统间数据转换、处理、传输。

  数据采集服务。通过可视化配置界面和API接口实现互联网数据采集、日志采集等数据采集能力。

  数据治理服务。通过可视化配置界面和API接口实现政府数据资产的资源目录管理、元数据管理、数据标准管理、数据关联、数据校验、数据清洗、数据比对、质量管理等服务能力。

  数据展现服务。提供多维分析、智能报表、时空信息展示等服务能力,便于数据分析结果的可视化、多维展示。

  数据安全服务。提供多租户、数据加密、数据脱敏、用户权限、数据传输、数据存储等服务能力。

  数据中台和业务中台是相辅相成,数据中台从业务中台的数据库中获取数据,进行清理洗涤和分析,得到的结果反馈到业务中台上支撑政府业务的智能化应用。

  政府业务系统包括业务应用类、决策类信息系统,依据上述的政务大数据中心、数字政府大平台分类论述不同类应用建设思路。

  由于数字政府业务平台中已经按业务领域沉淀了一定的业务服务,政府各部门建设应用系统时第一步是要查看大平台中是否有改业务的服务能力。如果平台中有且业务服务能力能够很好的满足该部门业务需要,就直接采用业务服务中心的业务服务。如果平台中有业务能力不能够满足该部门业务需要,政府部门可在基于平台业务服务能力开发定制化的业务应用系统,同时将通用性的新的业务需求沉淀到大平台中,便于更多部门用户使用。如果平台中没有该业务服务能力,政府部门基于大平台中通用的基础支撑服务开发业务应用系统,同时使新建的业务系统服务化,逐步丰富大平台业务能力,便于多政府部门重复利用。如下图:

  政府部门建设数据分析类应用系统基于政务大数据中心、数字政府大平台中的数据中台建设,政府部门不必重复建设数据采集、数据治理、数据分析、数据展现这些通用的大数据平台组件。政府部门通过数据中台的数据采集、数据交换服务能力,将部门业务系统的信息资源抽取到政务大数据中心的部门数据中心存储区。通过数据中台的数据治理服务能力、数据交换能力,制定数据标准,进行数据清洗、数据比对、数据校验,形成主题数据库。通过多维分析服务能力进行数据建模、开展数据分析,最后通过数据展示服务能力开发数据分析系统将数据分析结果数据分析系统来进行展示。如下图:

  “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是国家以“放管服”改革为先手棋不断推行“一网通办”、“一窗受理”、“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举措创新政务服务模式,实现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核心目标的重要应用系统。本文以基于“数字政府”整体框架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为例,对“数字政府”应用模式进行研究分析。

  按照“大平台微应用”的“数字政府”设计思路,将“互联网+政务服务”这一大系统的通用业务功能组件化形成公共服务中心、政务综合管理中心两个业务共享服务和一个共享支撑服务。政务服务数据标准化、数据治理工作依托“数字政府”的数据中台,形成个人证照、法人证照、督查数据、办事知识库、部门办件量、渠道办件量等不同的政务服务主题库和客户关系模型、事项关联模型、智能搜索等政务服务数据挖掘模型,以支撑政府门户、公共服务App、智能终端、内网门户、办公App、电子督查、决策、展示大屏等应用系统的快速搭建。各模块对接关系、数据交换关系如“互联网+政务服务”逻辑示意图所示。

  基于公共服务中心的事项展示中心、办事中心、咨询中心、个人中心等共享业务服务省级政府搭建统一的政务服务门户和公共服务App以支撑省、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公众的“一网通办”,基于公共服务中心的共享服务省、市、县的政务服务大厅可分别快速搭建智慧政务大厅的自助终端应用、一窗办理应用。基于此架构全省社会公众网上办事、实体大厅办事的数据统一存储在公共服务中心的数据库中,形成全省公共服务数据的自动汇聚。

  基于政务服务管理中心的事项管理中心、运行管理中心、审批管理中心、支付管理中心、物流管理中心等共享业务服务搭建面向省、市、县(区)各级政府部门业务人员的办公门户、办公App。各级办事人员基于统一的业务组件开展事项标准化、事项动态更新、事项分发(分发的时候可分发到自建业务审批系统,审批结果返回)、预审、审批(包括联合审批)、电子证照校验、电子证照签发、收费核算等工作。基于此架构全省各个部门的事项数据、审批数据、电子证照数据统一存储在政务服务管理中心的数据库中,形式全省政务服务管理数据的自动汇聚。

  基于“数字政府”数据中台的数据采集、数据交换、数据治理共享服务搭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门户,将公共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管理中心的业务办理数据交换到数据中台并按照政务服务数据标准做政务服务信息资源目录管理、元数据管理、数据标准管理工作。基于数据分析共享服务将政务服务业务系统产生的数据来进行数据建模形成个人证照主题、企业证照主题、监督主题、政务服务知识库、渠道办件主题、部门办件主题、部门办件主题等政务服务主题库,并研发事项关联分析、用户关联分析、语义分析等政务服务数据分析模型。将分析结果在政府门户、手机APP、电子监察系统、决策系统、展示大屏中展示。

  本文讨论了在“数字中国”时代背景下,各级政府如何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等新技术开展智慧政务工作,以满足党中央、国务院对服务型政府、整体政府、创新型政府、开放性政府的要求。首先,对政府部门信息化的发展路径及存在着的“纵强横弱”、“重复建设”、“信息孤岛”、“安全风险隐患”问题进行了分析;接着对“数字政府”概念和特征进行了简单的阐述,并根据“数字政府”的特点提出了以政务云为依托的“大平台微应用”数字政府框架系统;再次谈论了政务大数据中心、中台服务架构、分布式服务框架等关键技术实现政府业务的协同化、整体化、集约化。最后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例,说明了基于“数字政府”框架体系实现业务应用的业务逻辑。该系统的建设思想,基于分布式的共享业务服务实现了应用系统快速搭建、应用数据自动汇聚的效果,能够从某些特定的程度上解决系统重复建设、信息孤立的问题。同时数据中台和业务中台的有效配合将大数据融合到业务中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治理精细化、服务协同化的创新发展。